六安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九游会棋牌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财政审计科发布时间:2016-08-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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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对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政府性债务,市教育局等市级预算执行,旅游、环保专项资金,城镇保障性住房等开展了专项审计;对2015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
      预算收入目标圆满完成。市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收入征管调度,发挥好综合治税平台作用,注重税收分析,推动财政收入持续增长。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3387万元,比上年增加35145万元,增长23.73%,其中:税收收入增加16113万元;非税收入增加19032万元,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财政支持发展力度加大。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降低企业税负。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制定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管理办法,解决融资难题。整合资金支持“一谷一带”建设,加大支农投入,扶持六安瓜片、霍山石斛等特色产业发展。投入配套设立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支持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投入1亿多元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大学科技园、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稳步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2015年实现收入3122万元,收益增长30%以上。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统筹使用以前年度沉淀资金11.6亿元。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规模限额管理和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制度,2015年政府债务余额84.4亿元。试点推行财政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财政支付无纸化,大力推进公务卡支付结算。统筹整合财政扶持产业政策,在全省率先建立“一主六辅”政策体系,优化资金分配。全面推行项目预算评审论证制度,2015年部门项目预算数量压缩近一半,合并资金2.7亿元,重点保障民生与重大发展项目。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建立民生工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制度,加强工作调度、考核、公示,37项民生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市财政投入1.52亿元,支持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基础教育优先发展。安排1.6亿元,支持市属三所职业学院发展改革。加大社会保障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高龄津贴提标扩面。市本级投入15.6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市政府多次召开整改调度会,市财政局牵头,汇总制定“同级审”整改方案,编制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负责人,确定整改时限。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整改,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修订出台了《六安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20余项。市审计局牵头开展了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专项督查,促进整改方案落实。
      一、基本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98082万元,支出总计994358万元,年终结余37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791623万元,支出总计739202万元,年终结余524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88万元,支出64万元,年终结余10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575488万元,支出总计347801万元,年终结余227687万元。
      (二)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1)截至2015年底,市直政府性债务余额129.14亿元,较2014年底减少1462.17万元,下降0.11%,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84.40亿元,较2014年底增加16.1亿元,增长23.5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2.63亿元,较2014年底减少0.22亿元,下降7.98%;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42.1亿元,较2014年底减少16亿元,下降27.53%。(2)当年市直新增债务转贷收入7.28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3)拨付市城投公司债务还本付息3亿元。(4)2015年底政府债务余额84.40亿元,未突破市人大批准的限额。
      (三)上年同级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当年8月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付新安为组长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组,下设整改协调小组和整改督导小组,汇总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督查。2015年9月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报告的整改方案,2015年9月9日,市政府召开会议,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按期完成。整改督导小组于10月19日至23日,对照审计整改方案,开展了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审计报告提及的9方面48个问题中,47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1个问题未能有效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
      1.预算编制执行需进一步强化。经审计,2015年市本级部门单位公共财政预算当年实际下达指标195423.39万元,支出171569.4万元,执行率87.79%;市本级部门单位代编项目支出预算70905万元,当年分配下达指标66809.52万元,支出39635.4万元,仅占年初项目预算的55.9%。
      2.财政存量资金需进一步清理压缩。2015年底,市财政存量专项资金193979.4万元,其中:2013年及以前年度资金55948.48万元。截至审计日止,已缴入国库66732.81万元,调入平衡2016年预算2521万元。
      3.市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过大。2015年期初结余97100万元,当年调入或补充208321.8万元,使用50000万元,年末结余255421.8万元,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751720万元的5%的6.79倍。
      4.财政借垫款需进一步清理。截至2015年底,市财政32174.72万元借垫款未清理,至审计日仅收回借款300万元。
      (二)市地税局组织市级税收收入审计发现的问题。
      1.应征税款未及时征缴入库。经查安徽万兴置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未及时征缴入库税款2064.76万元;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未提未缴统管出租房屋土地使用税183.95万元;六安粤通置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土地增值税未按规定税率预征,延缓征税102.68万元。上述税款2167.44万元,审计期间已征收入库。
      2.土地增值税未进行清算。经抽查,截至2015年底,安徽中豪置业等4个开发项目可以进行清算未清算。审计期间,市直征管分局已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对上述4个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
      3.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资料不完整,地税部门审核不严。经查阅市地税局提供的2015年三个减免税项目,申请减免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均没有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一户企业涉嫌报表造假。
      4.滞纳金加收执行标准不一致。2014年和2015年,市地税局对安徽浙东置业和六安市万融房地产公司地方税收申报情况进行了检查。安徽浙东置业补缴营业税417.63万元,没有加收滞纳金,少收滞纳金54.59万元。六安市万融房地产补缴了城镇土地使用税22.36万元,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5.20万元。
      (三)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
      1、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开发区财政专户暂存建筑“一站式”收费款历年累计余额4236.08万元未缴入国库。
      (2)教育费附加超范围支出345.78万元。用于支付教师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及教职工独生子女抚育费等。
      (3)违规发放津补贴30.48万元。
      (4)开发区财政局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586.48万元。其中2015年度新增150万元。
      (5)部分民生、涉农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合计1167.82万元,2015年底滞留账面。
      2、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抽审发现开发区分局未及时对六安新城房地产公司等取得销售许可证三年以上的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抽审12户重点纳税企业,截至2015年12月底企业欠缴和漏提漏缴税金1253.64万元。审计期间已收缴924.76万元。
      (3)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核不严。抽审发现,上海露蕾化工(六安)有限公司申请减免提供的财务资料存在账表不符现象,账面反映亏损额高于报送报表反映数。
      3、其他问题。
      (1)东城公司参股东城供水公司违规收费累计4545.55万元。其中:2015年新收取910.63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后,余额659.75万元,2014年同级审查出的同类问题3885.80万元未进行整改,上述资金均转入“资本公积”账户。
      (2)东城公司2015年底,共有四处房产应提应交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计153.66万元。截止审计之日,未提未交。
      (3)财政专户过多。2015年底银行存款21849.8万元,在9家银行开设了19个账户。
      (四)市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如市安监局未编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鉴定费收入预算,实际组织收入12.01万元;编制罚没收入20万元,实际组织收入361.6万元,为收入预算的18倍。
      2.预算执行率较低。市工商质监局机关项目支出执行率为47.55%;市食药监局预算执行率为76%。
      3.“三公经费”控制不严。如市安监局2015年“三公”经费合计支出48.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93万元,比2014年增长38.4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9万元,比2014年增长12.99%。
      4.违规发放职工福利。(1)市特检中心违规发放职工福利52.64万元。(2)市纤检所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新疆棉花公检通讯费1.77万元,代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2.48万元,支付职工家属体检费0.56万元。(3)市质检所发放通讯补贴1.75万元。(4)市招投标局2015年单位代缴应由个人缴纳公积金8.04万元。(5)市食药监局2015年支付执法服装费22万元,应由个人承担30%部分未收取。
      5.非税及往来收入收缴管理不规范。(1)市特检中心、市计量所、市质检所、市衡管所非税收入合计2089.90万元未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且未按规定解缴入库。(2)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无依据收取咨询检验费2万元。(3)市招投标局滞留应上缴财政收入97.38万元,市招投标中心无依据收取场地使用费、会场服务费收入0.76万元,政府采购中标服务费28.53万元,未经批准在徽商银行开设账户存缴收入,审计期间已整改。(4)市教育局非税收入与市非税局对账不及时、账面金额不一致;往来结算票据填写内容不规范。
      6.挤占挪用项目经费。(1)市安监局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经费8万元用于修路支出,将应急救援经费支出10.14万元用于6名长期借用人员劳务费支出。(2)市食药监局将人民调解保障经费5万元弥补办公经费,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项目支出列支人员经费8.46万元。(3)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将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经费18.32万元用于致用楼构架工程支出。
      7.资产购置管理不规范。(1)市茶检中心大楼附属及其他零星项目审核造价416.13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市茶检中心大楼已于2014年交付使用,但至审计日未组织竣工验收办理财务决算审计。(2)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际采购仪器238.28万元未编制采购预算。(3)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考试领导组办公室申请购买笔记本电脑5台,金额2.9万元未入账。(4)六安职业技术学院购买微课云平台及网络设备42.6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8.往来款长期未清理。如市纤检所应收单位和个人65.40万元,长期未清收(最长16年)。
      9.超最高限价确定中标单位。如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对信息楼外墙装饰工程进行招标,明确最高限价为33.98万元,实际中标价为51.8万元。
      10.现金管理不规范。如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31日现金账面余额21952.89元,银行对账单余额6600.91元,为该单位出纳人员擅自将单位库存现金存储于个人银行卡中。
      针对上述五部门及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审计部门已按规定提出处理(处罚)意见,部分事项已移送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和决定的工作已陆续开展。
      (五)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2015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1)市本级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2015年市本级项目资金960万元,当年支出253.49万元,完成预算的26.41%。主要原因是项目谋划和论证不足,项目安排与实际不衔接。
      (2)挤占项目经费9万元 。2015年市旅委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9万元,其中:卫生城市奖3.7万元、慰问支出2万元。
      (3)拨付县区奖补资金不及时。2015年旅游产业发展县区奖补资金分配方案于2015年9月25日获市政府批准,资金于2016年2月22日下达。延伸调查了金寨县奖补项目19个295万元,审计组抽查了马鬃岭旅游厕所项目4座,补助资金20万元,至审计调查日,资金未拨付。
      2、全市环保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项目实施进展缓慢,部分项目未组织实施。
      ①项目资金滞留财政专户。市财政局2015年收到省财政厅拨付全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资金15800万元,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及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资金1063万元,合计16863万元。截止审计之日,市财政未能拨付。
      ②部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如市环保局实施的2014年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项目、市城区黄标车提前淘汰项目、裕安区横排头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舒城县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项目、霍山县大别山生态补偿项目等。
      ③项目未能真正发挥作用。金安区丰乐河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未如期竣工;霍山县诸佛庵大干涧村项目后期运行费用难以持续,项目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④项目竣工未组织验收。舒城县康元生态农业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裕安区分路口镇污水管网工程及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已竣工,但均未申报竣工验收。
      (2)对排污企业违法行为处罚执行不到位。如2015年5月市环保局对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作出按日连续处罚累计440万元,该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拒不执行;市环保局对六安宏润钢结构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作出处罚决定,罚款数额为5万元,仍未收缴到位;2015年5月26日,裕安区环保局对六安市海景湾酒店没有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就开始营业运行行为罚款5万元,该公司法人代表瞿某某拒绝签收。
      (3)虚报专项经费94.07万元。霍山县财政拨付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乡镇(含两开发区)未按规定实际补贴到具体秸杆奖补对象户,涉及金额94.07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上交县财政)。
      (4)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06.37万元。
      ①市环保局2015年度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与环保专项无关的支出20.14万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列支职工福利费等18.44万元;市机污办列支公务接待费等7.66万元。
      ②金寨县环保局2016年2月以水生态补偿项目资金支付35.35万元用于执法用房所欠的工程款, 24.78万元用于归还原建办公楼职工借款。
      (5)应征未征排污费171.63万元。其中市级应征未征42.44万元,霍山县28家排污企业应交未交排污费81.86万元,舒城县50户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少征收40.89万元,裕安区应征未征排污费6.44万元。
      (6)秸秆禁烧奖补资金未按规定拨付使用。霍邱县2015年结余1214.28万元;霍山县142.31万元未按规定分配使用;金寨县2015年未分配资金80.93万元,未拨付346.85万元;叶集区2015年22万元滞留环保专户。乡镇资金结余数额较大。延伸调查霍邱县新店等10个乡镇,结余962.77万元;金寨县6个乡镇,滞留62.69万元;舒城县抽查7个乡镇,373.26万元未拨付;裕安区独山等8个乡镇结存150.84万元;金安区淠东等6个乡镇结存272.89万元。
      针对上述审计调查项目反映揭示的问题,市审计局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分别提出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发挥资金效益等审计建议。
      (六)2015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5年,市本级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324项,审计投资资金101.35亿元,节约政府投资5.23亿元。
      1.价款结算审计。2015年完成项目137个,送审价 22亿元,审定19.78亿元,核减 2.22亿元,平均核减率10.09%。我们在做好审计的基础上,积极在解决问题和提出建议上下功夫,提出纠正建议,引起重视,得到促进建设项目价款结算合理、规范的目的。
      2.预算控制价审计。2015年完成113个项目,送审价29.9亿元,审定价28.77亿元,审增0.96亿元,审减2.09亿元。火车站广场改造、六安大学科技园核心区ⅰ期建设工程项目审核结果惊人,我局写出专报,得到市长毕小彬和常务副市长付新安的批示,促进有关部门重视管理、严格规范。
      3.跟踪审计。2015年实施9个项目,总投资22.93亿元,为政府节约资金0.12亿元,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100多条,出具跟踪审计单115份。跟踪审计充分发挥了 “实时审计、迅速反馈、及时纠正”的作用。
      4.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截至2015年,市级共对以前年度94个竣工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审计资金38.47亿元,审计后调整金额3.49亿元。扭转了我市重点工程长期不办理财务决算的状况。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缴工作,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市财政、地税等部门应依法组织收入,做到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尽量减少收入调剂存入过渡性账户,完善综合治税信息推送、利用,加大对欠缴收入催收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加大对国有资产统筹管理改革力度,提高资产收益率。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早编、细编预算,将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项目,在项目预算管理上,合理界定统筹项目和部门项目,提高预算执行率。推进编制中期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加快执行进度,对当年不能执行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确保资金效益发挥。加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做到收入征缴规范,支出核算精准。
      (三)进一步压缩结转结余规模,用好用活存量资金。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等结转结余全面清理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避免过度闲置,加大统筹力度,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执行,严格各项财经制度。优先保障刚性支出的预算安排,提高供给标准,逐步解决一般支出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压缩专项公用类项目预算,禁止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相关规定精神,做好公务接待支出预算管理和支出控制,规范支出核算。加大非税收入、政府采购、财务收支管理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监管力度,强化源头控制,严肃财经纪律。
      (五)进一步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继续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研究改进财政支持补助管理方式,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分结合,促进项目管理。持续推进支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完善项目评估论证,促进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资金拨付及时通畅,项目实施合法高效,后续监管有效到位,确保专项资金扶持到位、作用到位、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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