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审计局关于市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九游会棋牌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审计局发布时间:2017-08-1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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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等7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了跟踪审计;对2014至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一谷一带”建设专项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市直相关部门和开发区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推进各项改革,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强化收入征管,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市财政等部门加强收入预期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征管,发挥综合治税平台作用。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966万元,增长4.24%,圆满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

  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退城进园,基本完成市属58家国有企业分类改革。通过发放契税补贴、货币化、“购房券”安置等政策措施,去房地产库存。置换政府债券24.9亿元、新增政府债券15.7亿元,减成本降风险。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7亿元,支持产业发展。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金融、建筑、房地产和生活服务业。

  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存量资金管理规定,市本级盘活使用5.64亿元。加强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市本级各项指标都处在规定的警戒线以下,债务风险可控。强化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成功实现城区出租车等广告经营权出让。91家单位非税收入实行财政窗口直征,累计代收51.42亿元。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2016年实施项目46个1.22亿元。积极支持实施ppp项目,拓展公共服务建设投资渠道。

  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和信息管理系统,36项民生工程全面完成。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城区教育公办学校建设、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认真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创业。加大医疗卫生改革投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拨付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7亿元,保障受灾群众及时重返家园。市本级统筹整合18项10.2亿元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

  狠抓审计整改,确保审计建议落到实处。市政府高度重视“同级审”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制定整改方案,编制任务清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改成效。财政等部门单位修订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等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指导预算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但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度市本级及开发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七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等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着力加以解决。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市本级税收收入179635万元,非税收入1053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0349万元,调入资金1166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432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0000万元,上年结余3724万元,收入总计1030016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99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78%,上解上级支出131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380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349万元,支出总计1026310万元。年终结余370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市本级收入4011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4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91869万元,上年结余52421万元,收入合计732954万元;市本级支出4256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5351万元,调出资金38591万元,支出总计679581万元。年终结余5337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本年收入6087万元,本年支出66万元,调出资金1905万元,年终结余411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2016年度收入358141万元,2016年度支出33833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98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70610万元。

  5.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2016年度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155768.44万元,其中:市本级转移支付85024.9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分解下达70743.46万元。

  6.政府性债务情况。(1)截至2016年底,债务管理平台统计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1305611.23万元,增长1.1%,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001124.29万元,增加157041.07万元,增长18.6%,较市人大批准限额少68119.2万元。(2)截至2016年底,市本级债务率66.96%、新增债务率8.10%、偿债率4.41%、逾期债务率3.58%,各项指标均低于安徽省政府性债务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债务风险可控。

  此外还应当高度关注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模和风险控制。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存量资金需进一步清理使用。2016年底,市财政存量资金298,911.28万元,其中:收回2015、2016年部门预算存量资金6681.38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234770.68万元,偿债准备金结存29496.49万元。

  2.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库。截至2016年底,市财政结存208248.2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27883.52万元、政府性基金96904.47万元、砂石管理费43574.64万元、专项资金利息17959.5万元。截至审计日止,已缴库131288.72万元。

  3.预备费中使用12000万元支持配套霍山县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基地建设12000万元不符合管理规定。

  4.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不合理。通过审查152家市直预算单位(含所属二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实际执行28731.82万元,为年初预算25698.65万元的111.80%,审计发现:(1)部分单位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而年度执行中实际发生,如皖西博物馆等。(2)部分单位实际采购额大于年度预算,如六安技师学院等。(3)部分单位实际采购额低于年度预算,如市交警支队等。

  此外,审计中还发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管工作未全部到位,存在欠收租金等问题。

  (三)市地税局组织市级税收收入审计情况。

  本次重点对税收征管、小微企业税收减免、营改增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国税、国土等部门和市直8户房地产企业、3户保险公司和5户小微企业。发现以下问题:

  1.应征未征税款310.68万元。其中:经抽查发现安徽中豪置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累计欠缴税款310.50万元,审计期间已清欠164.93万元。

  2.企业多申报纳税42.33万元。经抽查,淮矿地产六安置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累计多申报税款共42.33万元,审计期间已全部抵扣2017年税款。

  3.契税征收不及时。经与国土部门土地招拍挂数据比对,2016年度有7宗土地应征未征契税7016.96万元。审计期间,已清缴6宗契税6991.84万元。

  4.营业税、增值税附加征收不规范。抽查测算增值税附加与国税部门入库增值税比对,3户纳税人涉嫌少征20.88万元、35户纳税人涉嫌多征1298.54万元;经数据比对发现,7户纳税人征收营业税涉嫌少缴附加208.70万元、3户涉嫌多缴附加46.92万元;部分逾期征收的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未加收滞纳金11.85万元;逾期征收安徽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土地增值税少加收滞纳金1.27万元。 

  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拨付财政奖补。经审计,2016年财政奖补支出13,619.33万元中有违规奖补2558.97万元,占18.79%。

  (1)奖补申报资料不完善,先行兑现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转型发展政策(新三板挂牌)奖励943.32万元。

  (2)超范围、超优惠期兑现了安徽星瑞齿轮、六安江淮永达机械制造、六安市金城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奖励94.7万元。

  (3)不符合现行招商引资政策,奖励返还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税收23.33万元。

  (4)不符合双方签订的奖补条件兑现安徽易同辉商贸有限公司、安徽伟宏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誉丰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奖励1683.12万元;改变市政府奖补条件,降低门槛奖励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扶持资金1200万元;未经市政府批准奖励六安云谷新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项目运营补助资金50万元。

  2.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2016年底开发区财政专户结存218.43万元收入未缴库。

  (二)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审计发现:开发区税务分局于2016年3月份向安徽汇辰置业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平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但截至2016年底未进行清算。

  2.部分企业存在欠缴和漏提漏缴税金情况。本次共对市开发区21户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延伸审计,截至2016年12月底累计欠缴各类税费1004.43万元。

  3.上年度审计查处问题部分未整改到位。上年度审计时对12户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延伸审计调查,结果反映累计欠缴各类税费1253.64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已清缴税款 912.5万元,尚欠341.14万元。

  (三)国有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查,截至2016年底,开发区累计欠收土地出让金16005.41万元,截止目前,已收回六安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交12455.41万元,尚欠收3550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委、市委群工部(市信访局)、市金融办、市地震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七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实际支出与预算差异较大。如市检察院专用设备购置支出155.6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89.78%;市文广新局2016年度体育项目支出150.1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3.64%;市金融办上市挂牌企业奖励支出33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7%;市地震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98.77%。

  (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如市住建委提前返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1542万元,违规动用保证金专户资金2000万元办理理财产品;市信访局挤占挪用驻京、驻肥工作组经费17.88万元;市文广新局违规支付裕安区体育局实施的验收不合格拆装式游泳池建设经费20万元;市金融办挤占项目经费3.37万元。

  (三)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如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未执行收缴分离,临时存入执行标的款专户,执行款结余较大,2016年末余额8639.85万元;市住建委下属单位无依据收费460.83万元;市全民健身中心场馆租赁收入通过个人账户收缴23.46万元。

  (四)违规发放津补贴。如市检察院违规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加班补贴等补助9.78万元;市文广新局及下属单位无依据发放各种补贴29.77万元;市住建委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74.43万元;市信访局超范围发放信访补贴12.41万元。

  (五)存在公款私存行为。如市信访局驻肥、驻京工作组报账员擅自挪用财政资金公款私存112万元,获利5766.21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下属销售服务中心2014年11月销售书籍款4.63万元未及时上缴,游离在账外。

  (六)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如市检察院2016年在办案经费中列支茶叶款108次10.28万元,未进行集中采购;皖西博物馆提前支付物业管理费33.25万元,45.36万元支出报销原始凭证不规范,应收单位往来款147.90万元长期未清收;市业余体校81.35万元支出报销原始凭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运动员补给品管理存在漏洞,应收个人往来款19.21万元长期未清收,2016年补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共计7.14万元,未按规定缴存专户直接打卡至个人账户;市住建委事业单位改制准备金894.36万元长期闲置未使用,下属单位在所属公司摊派费用3.61万元;市信访局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往来账户利息收入1181.4元未入账;市金融办部分公务接待费未执行“三单合一”制度。

  (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如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建项目设计未招标,涉及设计费合计327.47万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购制服一批6.28万元,供货方与省厅推荐企业不一致;市文物管理局2016年工程设计、监理等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36.19万元;市业余体校2016年以询价方式采购训练器材6.90万元,未见询价相关资料。

针对上述七部门及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审计部门已按规定提出处理(处罚)意见,部分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本次审计对市本级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公共租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以下统称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

  1.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南屏苑公租房一期因消防验收不合格致使18705平方米地下车库长期闲置的问题。

  2.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存在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现象,涉及家庭164户,住房164套。

  3.保障性住房使用和运营方面。(1)应收未收租金7.36万元;(2)六安开发区杭淠湾小区公租房项目2014年9月19日竣工,截至2016年底,已分配17套,尚有47套未分配,空置超过一年;(3)截至审计日,开发区政企共建公租房3240套未明确各自产权比例和收益方式。

  4.以前年度发现问题尚有1个未整改到位,具体为:上年度跟踪审计反映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保障房待遇,涉及家庭73户,住房73套。截至审计日止,尚有39户未整改到位。

  (二)2014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我局对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裕安区、叶集区5个县区2014至2016年度中央和地方投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舒城、金安两县区由省审计厅直接组织实施。共延伸调查了各县区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委等25个部门,21个企业及合作社,17个乡镇及所辖76个村,审计发现:

  1.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1)挤占挪用扶贫资金330.62万元。涉及霍邱、金寨、霍山、裕安、叶集五县区。

  (2)以拨代支115.20万元。其中:霍邱县31万元,裕安区84.20万元。

  (3)霍山县与儿街镇滞留18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

  2.扶贫项目实施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计划项目未实施。审计抽查发现叶集区2个以工代赈计划项目至2016年底尚未实施,涉及扶贫资金78万元。

  (2)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监理等,项目资料不齐全。各县区均存在上述问题。

  (3)超范围实施项目。审计发现在劳动力转移培训、教育资助、光伏扶贫、产业扶贫中,叶集、金寨、霍邱县有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3人次受到资助,涉及资金30.69万元。上述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

  (4)霍邱县部分项目工程审计流于形式。审计抽查了安徽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洪集镇唐畈村县乡村道路工程”(皖科建审[2016]132号)等3个项目的审计报告,发现审计流于形式。

  (5)霍邱县育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非法转包工程30万元(中标承建的“临水镇李集村街三队至吕祠乡村道路工程” )。

  (6)金寨县少数扶贫项目投资不成功。抽查12个产业扶贫项目,发现3个实施失败,涉及资金59万元。如2014年实施的青山镇尧塘村大别山里畜禽生态合作社新建养殖基地养羊项目10万元,现空置。

  (7)项目进度缓慢。抽查霍山县381个项目,发现9个项目涉及资金184.6万元实施进度慢,未能按期完成。

  3.扶贫工作体制和机制方面存在问题。

  (1)精准识别不精准。霍邱县、金寨县、裕安区、叶集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出现身份证异常、重号、信息不完整等。

  (2)扶贫信息系统内容不完整。经数据比对分析发现霍邱县2016年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与财政打卡“一卡通”号录入不一致,重复录入63人次,9人身份证号码不准确。

  (三)一谷一带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今年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不含叶集区审计局),对2016年市“一谷一带”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

  1.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不到位。市本级355万元专项资金实际支出145.77万元,余 209.23万元被市财政收回;霍邱、金寨、霍山、舒城、金安5县区专项资金339.35万元未拨付,。

  (2)虚假申报、重复套取专项资金。霍邱县彭塔乡政府委托第三方出具虚假审核报告,套取专项资金15万元;舒城县茶谷办重复申报项目6个,金额110万元。

  (3)核减的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金寨县核减补助大别山香源茶叶有限公司等3个项目22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

  2.项目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竣工验收不到位。金安区农委未对张店镇等四个乡镇的14个项目100万元及时组织验收;霍邱县因部分项目未完工,结余23.65万元未拨付;舒城县、金寨县13万元未支出。

  (2)项目管理不到位。①少数县区实施的茶谷项目没有具体的项目计划和相关工程资料(包括工程的建议书、招投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资料),验收工作主要依托乡镇;②项目拨款进度管理不到位,滞留于乡镇财政所,如舒城县晓天镇3个项目13万元未拨付;霍山县诸佛庵镇大别山仙人冲画家村文化产业融合项目、金寨县柳之堂休闲农庄项目等资料不全。

  (3)部分项目立项不公开、资金拨付不透明。裕安区项目的选取未能按照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要求,在相关平台进行公开公示;金寨县专项资金核减内容未通知相关企业。

  3.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未按项目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市一谷一带办专项资金支出105.77万元和机关日常工作经费都在“项目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进行核算;霍山县诸佛庵镇未能对“一谷一带”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专账管理。

  (2)资料不全,影响资金及时拨付。如霍山县佛子岭镇汪家冲村、诸佛庵班竹茶叶合作社的茶叶清洁化加工项目、金寨县齐源农庄、三元庄养心谷项目等,涉及资金36万元。

  4.其他问题。

  (1)运行机制不够健全、部门协调配合不力。金寨县尚未成立专门的“一谷一带”办公室,存在工作衔接不到位的情况。

  (2)专项资金使用面广、点多、量小。经查,最大的项目补助70万元,最小2万元,且小项目多,资金量小,使用不集中,难以发挥应有的示范带动效益。

  针对上述审计(调查)项目反映揭示的问题,市审计局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分别提出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协作、加强监管、发挥资金效益等审计建议。

  五、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精细化”管理,减少预算调整,提高预算执行力。加大对项目预算的评估、审查,根据部门职责履行,分配专项资金,提高预算可行性和可控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下达年初预算,细化落实到部门单位,控制结余结转,加强借垫款和权责发生制核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时效性和均衡性。

  (二)推进资金统筹使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整合,全面盘活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等各类存量资金,及时安排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资金保障力度,增加有效供给。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和企业发债行为,防范债务风险。

  (三)严格征缴预算收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格依法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缴库。指导部门单位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加强执行管理,加大政府采购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提高产权统管面,提升资产运行绩效。强化代管资金核算管理,严格区分预算资金和代管资金,细化核算,提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效果。

  (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优先保障刚性支出的预算安排,避免挤占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压缩专项公用类项目预算,禁止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保证专款专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和津补贴政策,规范支出行为。加大非税收入、财务收支管理等全过程监管力度,杜绝收入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驻外机构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付。

  (五)统筹谋划专项设置,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市级部门单位要根据相关工作规划,统筹谋划项目计划。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合理设置专项资金,严格项目的评审论证、实质性审查等工作,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考评,不断提高使用绩效。针对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治理,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协调,形成经常性的专项资金分配磋商机制,加快资金拨付,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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